商标维权


LV告口袋时尚卖A货侵权 索赔220万

  1. 点击:179
  2. 发布时间:2018-05-21 09:45:34
  3. 发布:lvshi_admin

LV告口袋时尚卖A货侵权 索赔220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朱健勇)因认为被冒牌,LV起诉电商平台“微店”口袋时尚,要求判令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220万元。

  5月17日下午,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LV:微店挂出“最佳高端仿造诚信八年经营”宣传

  路易威登马利蒂诉称,LouisVuittonMalletier(简称“LV”)是法国著名企业,已有160余年的经营历史。独创的由深棕色和浅棕色网纹方格等图形要素组成的图形商标,长期而广泛地用于LV公司生产的箱包、皮具、服装等高档时尚商品上,已成为LV公司极具识别性的品牌标识和最古老的商业标识之一。

  2017年5月,LV公司发现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开设的“微店”移动网络购物网站中,一个名为“A货网”的店铺销售假冒LV公司的背提包、钱包商品,其商品数量达到百余件。

  LV公司称,口袋时尚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微店”移动网络购物网站中通过名为“A货网”的网络页面大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其页面还有“最佳高端仿造诚信八年经营”。

  在庭审中,LV公司称,其正品包在中国只有两个渠道——专卖店和LV官网。

  微店:只是平台没有故意性并且采取了措施

  对于LV公司的索赔,口袋时尚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请求驳回LV公司的全部诉求。

  口袋时尚公司称,微店只是一个第三方电商平台,实际侵权的是网络卖家李某。公司并没有从中获得利益,更没有与网络卖家分工提成,其款项也是直接到李某的个人账户中。事发后,口袋时尚公司已经冻结了李某的账号,并且关闭了其账号。

  口袋时尚公司认为其不存在过错,既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更没有提供帮助,且依法切实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口袋时尚公司称,微店上有近亿的卖家,公司只能接触到部分信息,缺乏相关知识产权的预见审查能力。本案中口袋时尚公司,已经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审查并备案了实际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等。

  关于220万的赔偿金额,口袋时尚公司认为,“我们不是适格主体,不应承担责任,即使赔偿,也是按照侵权责任法36条承担连带责任”。在经历了2.5小时后庭审结束。原被告双方均称接受庭下调解。

  新闻多一点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LV曾多次起诉售假商家。

  2014年,法制晚报就曾报道LV起诉四星酒店商品部售假货侵权,最终后者被判赔偿96万元。

  2015年4月,LV将“动批”告上法庭,原因为个体摊位销售含有LV商标的假货,先后三次致函市场要求整改,却在复查时发现该摊位仍有售假情况。

  2016年,LV又与小小的淘宝商家对簿公堂。这也是公开报道中,LV首次状告电商平台。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