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维权


"叫了个炸鸡、流弊"商标复审决定书

  1. 点击:168
  2. 发布时间:2018-05-29 09:16:41
  3. 发布:lvshi_admin

"叫了个炸鸡、流弊"商标复审决定书


"叫了个鸡"有不良影响驳回了,

“叫了个炸鸡”缺乏显著性驳回了,

再“流弊”也扛不住“五道杠”,

商标注册有风险,任性取名需谨慎


关于第21972116号“叫了个炸鸡”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59025号

   

申请人: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恒诺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972116号“叫了个炸鸡”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也没有不良影响,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


申请商标经大量宣传使用,取得消费者认可,显著性增强。


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为中文商标“叫了个炸鸡”,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缺乏显著特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王珊
汤茜
张娜娜

2018年04月11日




关于第21903938号“流弊”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56410号

   

申请人:成都流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顶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903938号“流弊”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是根据自身特点独创,传达的是“数一数二”之意,意图用“流弊”传达猪脚饭做得一绝,无人匹敌之意,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平台外卖信息、加盟合同等作为主要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流弊”为网络流行语,格调不高,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从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牛敏
张 静
张会

2018年04月04日




关于第22021500号“五道杠”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56295号

   

申请人:深圳市有束光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驰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021500号“五道杠”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系申请人所独创,经过申请人宣传和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的构成文字“五道杠”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故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陈颖
嵇苏庆
邢妍

2018年04月02日


来源:商评委 知产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