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维权


店家售卖他人著作权作品 未经许可赔万元

  1. 点击:93
  2. 发布时间:2017-10-23 13:54:38
  3. 发布:lvshi_admin

店家售卖他人著作权作品 未经许可赔万元

因淘宝卖家未经许可擅自售卖自己创作的工笔画底稿产品,安徽画家李某以著作权遭到侵害为由,将该卖家和淘宝公司告上法庭。因淘宝公司提交公证书证明已主动删除淘宝网上相关链接,履行了其对网站的管理义务,李某撤回对淘宝公司的起诉。经过法院调解,在确认侵权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结合损失认定,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间达成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商品、淘宝卖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万元的调解协议。

  李某为安徽省职业工笔画家。 2016年李某发现吴某开设的淘宝网店,在未经自己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其原创工笔画底稿作品。在李某发现吴某侵权行为后,多次通过网络与淘宝店家吴某联系,要求将其销售的侵权产品予以下架,但李某起初的维权行为并未引起吴某的重视,李某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向法院说明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淘宝上销售的工笔画底稿产品构成对李某著作权侵权,销售的工笔画底稿利润并不高,经过这次诉讼,也能让自己在以后经营中吸取教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网络销售以方便、快捷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是网络销售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也应依法进行。当前,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销售行为充斥网络,作为自然人卖家,对销售产品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是否具有合法来源的关注较为淡漠,一旦产品涉嫌侵权,将要面临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淘宝卖家应以本案为鉴,注意防范侵权风险。

  来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肖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