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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今日将公开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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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布时间:2016-12-08 09:29:18
  3. 发布:lvshi_admin

最高院:今日将公开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明日将公开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


IPRdaily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8日上午公开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



案件历程



“乔丹”商标申请注册

  一审第三人乔丹公司是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者服务上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乔丹公司前身是“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于2000年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



“乔丹”商标惹争议

  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系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等理由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一审、二审判决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最高法裁定提审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以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为由(二审判决遗漏迈克尔•乔丹有关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上诉理由),裁定提审10件案件。


最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由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案件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就本案争议焦点涉及的两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充分陈述了意见。
  在4个小时的庭审时间里,各方围绕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保护的具体内容、争议商标注册是否存在明显主观恶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